不可言明的共通体
不可言明的共通体

不可言明的共通体

2016年5月15日 出版

一方面,《不可言明的共通体》所回应的共通体的迫切要求正在这个世界里遭到遗忘,甚至这一遗忘的后果也难以察觉;另一方面,它本身就源于一个隐秘的共通体,那既是书文的共通体,也是爱的共通体。阅读共通体的书写,首先就面对着共通体的缺席。然而,至少为了试着在黑暗中没有方向地向着这一共通体接近,有必要倾听几个不愿言明自身的模糊的声音。

本书由两部分组成:上半部分为“否定的共通体”,下半部分为“情人的共通体”。如同布朗肖的绝大部分写作,这本书表面上也充当了另两位作者及其作品的评论:让-吕克•南希的哲学论文《非功效的共通体》和玛格丽特•杜拉斯的记述《死亡的疾病》。但根本的问题,共通体的问题,就像在南希那里,首先指向了乔治•巴塔耶。在这场无形的谈话中,巴塔耶首先以隐晦的姿态,提出了共通体的要求。在“二战”期间的“无神学大全”的写作里,巴塔耶再次提出了与迷狂体验有关的“交流”的问题,并在手记里留下了让南希和布朗肖着迷的关于共通体的明确定义:“否定的共通体”。虽然南希对巴塔耶的研究重新点燃了共通体之思的火花,但这个可以说从巴塔耶文本的裂隙中寻得的定义依旧神秘。围绕着这一定义的晦暗光芒,布朗肖再次把共通体引入了外部的黑夜。

杜拉斯的记述就被这个黑夜笼罩、包围,并且,男人和女人达成的情人的共通体,就暴露在这夜晚的时间下。布朗肖试图在此证实的,恰恰是这个浸没了共通体的黑夜所具有的力量,因为这力量在消解个体成员之间关系的同时,也让他们成为了巴塔耶意义上的真正的共通体:共通性的丧失也是共通体的铸成。为了理解这看似悖谬的论断,为了进入共通体的这极为陌异的关系,有必要唤起列维纳斯的观点,恢复自我与他者之间的根本的不对称性。只有他者的死亡能让“我”走向共通体的敞开,只有走向绝对他异的外部,把自身交给无限的黑夜,“我”的有限的孤独才不会一个人承担。

共通体总在铭写秘密的友谊。巴塔耶的友谊,他自己最早为《有罪者》一书定下的副标题,纪念着他同那些没有记录名字的朋友们的友谊;布朗肖的友谊,他为1971年的文集所定的标题,向包括巴塔耶在内的朋友们发出了敬意(并且,正是纪念巴塔耶的文章决定了这个题目)。而这本小书,凭借其批评的工作,再一次召唤了布朗肖同巴塔耶、同杜拉斯、同列维纳斯、同南希的多重友谊。情人(amants)的共通体,不也是友人(amis)的共通体吗?因为共通体就是爱(amour)的见证,虽然这爱也飘散在逝者的笑容和生者的泪水当中,在缺席的沉默者和到场的言说者之间,触摸那不可穿透的永恒之夜的界线。